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济南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关于做好驻济高校大学生参加济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精神,自2021年10月27日起,开始启动我校2022年度大学生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登记学生范围
我校正式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含硕士、博士研究生,下同)、港澳台学生及到外校交流的学生;青岛校区的学生因客观原因需在济南参保的,可以随同一起参保。
特别提醒:下列两种情况需提前办理相关手续,方可进行参保登记。未能及时注销、结清,造成无法参保登记者,责任由本人承担。
1.注销济南市职工医保
入学前已参加工作且已缴纳过济南市职工医疗保险的研究生,务必提前将原有职工医疗保险注销(到原工作单位职工医保参保地进行注销),否则因保险冲突,无法参保登记。
2.结清住院费用
通过济南市大学生医疗保险在济南市住院或异地联网住院的学生,需结清住院费用,才能参加参保登记。
下列人员不在我校参保登记范围:
1. 济南市政府资助范围人员
下列8类情况的济南籍学生,属于济南市政府资助范围,个人不缴费,政府全额资助。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咨询户口所在地办事处,在当地进行参保登记。资助范围人员包括:脱贫享受政策人员、即时帮扶人员、重度残疾、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2.在我校借读的学生;外国留学生;外校到我校交流的学生;各类成人教育学生;未取得正式学籍延期入学的学生。
二、参保登记方式及截止时间
1.港澳台学生通过线下方式以学院为单位集体进行参保登记,参保登记表(详见附件1)以电子版方式发至wenzhx@sdu.edu.cn,文件命名“det365官网网站**学院2022年度港澳台学生参保表”,上报截止时间为11月2日下午17:00。
2.其余学生通过登录“山大卫生与健康服务”微信小程序进行参保登记,具体操作方式详见附件2。
参保登记工作自2021年10月27日14:00正式开始,11月2日下午17:00结束,逾期将不再受理集体参保登记事宜。参保登记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参保登记人员信息上报济南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进行审核,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选择弃保的学生,需下载并填写济南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统一制定的“弃保声明书”(详见附件3),由各学院(单位)留存备案。
三、各学院(单位)管理员上报及工作要求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中关于坚持全面覆盖,补齐短板,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和依法参保的要求,望各学院(单位)高度重视,务必通知到每一位应参保的学生,特别是因病休学、实习见习、在国外交流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各学院(单位)需指定一至二名系统管理员,随时关注学生参保登记情况,并及时进行督促。管理员信息表(详见附件4)于10月28日前,以电子版方式发至wenzhx@sdu.edu.cn,以便于及时开通相关权限。
四、参保缴费
特别提醒:只有在济南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进行了参保登记的学生才能进行参保缴费,故请各学院(单位)提醒每一位学生务必进行参保登记!
1.个人自行缴费
参保缴费工作将于11月中下旬开始,在政府规定保费征缴期内,已在济南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完成参保登记的大学生,由其本人通过济南市税务部门提供的线上缴费平台,在手机或计算机端为本人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并获取缴费凭据,个人缴费标准为240元。具体缴费时间及缴费方式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2.学校集体代缴
根据《det365官网网站学生医疗保障实施暂行办法》【山大综字〔2009〕37号】文件精神,我校学生2021年度被评为“特殊困难”的学生,其参保费由学校出资代为缴纳。(注意:“特殊困难”学生的名单已经提前导入系统,如有疑问可以通过所在学院向学工部咨询。)此类学生完成参保登记后,在缴费征缴期内,由学校集体代为缴纳参保费(特别提醒:为避免不必要的工作,请各单位提醒这部分学生,一律不允许提前自行缴费)。
五、我校医疗保障模式
我校学生实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医疗保障模式,对于在校加入济南市大学生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学校筹资为其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未在校加入济南市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的学生不享受此待遇。
六、其它
学生参保平台仅借用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管理信息系统中“学生类别、学院、年级”等涉及参保的相关数据。参保登记事宜,请咨询卫生与健康服务中心,联系电话:64101。大学生医保参保登记技术服务QQ群:894471800
附件1:2022年度港澳台学生参保表
附件2:医保微信小程序操作文档
附件3:弃保声明书
附件4:学生医保系统管理员信息表
卫生与健康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26日